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进展公告发布,风险提示引投资者关注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高升控股"
"一、重要提示"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本公告所涉及的信息,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事件概述"
本公司于[日期]接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立案调查进展"
1. 自立案调查以来,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的具体调查结果。
"四、风险提示"
1.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可能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
2. 公司将持续关注调查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告。
"五、其他事项"
1.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
2. 公司提醒投资者,不要轻信他人关于公司股票的预测、推荐或建议,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六、联系方式
相关内容:
重点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86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7号),并分别于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27日刊登的《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6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4号)。
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二、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共同借款事项,已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13.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接受违规担保的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上述违规事项。
2、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众环审字(2019)011762号《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