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录音曝光!男子母亲最新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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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5日下午,彩礼纠纷案二审也将在该法院开庭审理。
3月25日早晨,该案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该案刑事二审开庭,她以公民辩护人的身份参加庭审,她希望二审能给儿子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郑女士对该案部分认定情况存疑。她出具的刑事上诉书提到,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席某某)强行与女方(吴某某)发生性关系”与客观证据不符。她表示,席某某称二人有亲密接触,但无实质性性行为。
据大河报报道,记者从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处获悉,一段关于席某某的电话录音成为一审判决重要证据。录音中,席某某面对“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和“你对女方进行强暴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两个问题均回复“嗯”。
上诉书披露,2023年5月4日,警方在阳高县人民医院医生协助下对女方提取其阴道及内裤上的分泌物,女方称内裤“没有清洗过”。5月6日,女方在警方的带领下到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医院诊疗手册显示“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5月19日,大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部分内容显示“送检的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该案引发关注后,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10万元彩礼和戒指退还至婚介所。当天,婚介所工作人员通知郑某某取回上述财物,但其拒绝领取,仍坚持提起诉讼。
郑女士称,3月25日,彩礼纠纷案二审会在“订婚强奸案”二审之后开庭审理。她提到,通过彩礼纠纷案调取的《阳高某婚介服务部登记表》载明:吴某某与席某某认识之前,吴某某疑似有两次相亲经历,“我看到登记表上把之前两次的相亲经历划掉了,其中一次疑似在2022年7月14日,吴某某相亲成功,同月21日失败。”郑女士出具的《阳高某婚介服务部登记表》复印件证实了前述登记信息。
记者注意到,上述婚介所工作人员的《询问笔录》显示,吴某某在该婚介所的登记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席某某的登记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
郑女士称,席某某曾告知她,上述婚介所的媒婆疑似曾将其儿子介绍给吴某某,但对方没看上。她希望,二审法院能对吴某某在与席某某认识之前的疑似相亲情况进行调查。
该案二审开庭前,极目新闻记者在3月23日、24日多次来到女方在阳高县城中村的家中,吴某某及其母亲未接受采访。25日开庭前,记者拨打吴某某的电话及发短信,均未得到回复。
来源:极目新闻、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