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遭监管机构催告缴款,曾因“老鼠仓”被罚没超3000万元
张亮因涉嫌“老鼠仓”行为被监管机构催告缴款,这一消息表明他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可能违反了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所谓的“老鼠仓”是指基金管理人员或相关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而损害基金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被罚没3000多万元,这通常意味着张亮在“老鼠仓”行为中非法获利,监管机构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这一事件反映了我国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在此类事件中,监管机构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1. 对涉嫌违法人员采取调查措施,包括询问、取证等。
2. 对涉嫌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3. 将违法人员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从事相关行业。
4. 对相关机构进行责任追究,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投资者而言,关注此类事件有助于提高风险意识,警惕市场风险,理性投资。同时,也体现了我国监管部门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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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黄小聪 每经编辑:叶峰
近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送达公告,其中指出,张亮未按规定缴纳3000多万元的罚没款。
记者注意到,在去年8月份时,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曾披露了一则关于张某“老鼠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彼时的罚没款金额正是此次被催缴的金额。这也直接对应了张某即是张亮,曾是华安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亮被监管催告缴款
3月10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送达公告。

公告显示,张亮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被责令改正,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566.26万元,以及被处以1566.26万元罚款,同时,还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证监局表示,上述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生效。但张亮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没款,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上海证监局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
张亮需自该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上海证监局领取前述《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记者注意到,在去年8月份时,上海证监局曾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对张某的“老鼠仓”处罚措施,正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66.26万元,并处以1566.26万元罚款。以及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前后对应来看,张某即是张亮。
曾在新基金发行期间传离职
进一步结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信息,还可以发现,张亮即是原华安基金的基金经理。
此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张某自2018年10月31日起,担任上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A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决策等工作。2022年8月5日,张某卸任A基金的基金经理并从公司离职。
而张亮在华安基金担任基金经理期间,管理的第一只公募产品为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任职基金经理的起始时间正是2018年10月31日。
到了2022年8月5日,张亮同时卸任华安价值驱动一年持有混合、华安品质领先混合、华安品质甄选混合的基金经理,其中张亮担任华安品质甄选混合基金经理的时间仅有16天。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华安品质甄选混合在发行时,就从渠道传出基金经理张亮可能发生变更。不过彼时,华安基金并没有给出回应,而是快速公告该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在该基金提前结束募集之后,华安基金披露了该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同时还公告该基金将增聘基金经理刘畅畅,随后过了约半个月时间,就公告了张亮离任的信息。
当时,对于张亮突然离职的原因,业内存在多种说法,而其中一种说法就是可能涉及“老鼠仓”。而在离任2年多之后,其“老鼠仓”行为被曝光。
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张亮控制“闫某”广发证券账户,指挥其配偶刘某具体操作“闫某”广发证券账户进行相关下单交易。
在上述时间段,“闫某”广发证券账户买入沪深两市股票共656只,与A基金趋同买入股票393只,趋同买入股票只数占比59.91%,趋同买入金额66566.53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59.80%,账户趋同买入盈利金额1566.26万元。
没想到的是,距离处罚公告披露仅半年多时间,张亮又因被催告缴款受到关注,且称呼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张某”,变成了催告公告上的“张亮”。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