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密码管理局共筑信息安全防线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密码管理局共筑信息安全防线"/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一个重要节日。国家密码管理局则是负责国家密码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以下是国家密码管理局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可能进行的一些活动或工作:
1. "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密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对密码安全的认识。
2. "发布政策法规":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发布有关密码安全的政策法规,强化密码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3. "技术培训":组织相关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在密码技术领域的专业能力,为我国密码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 "技术交流":举办密码技术交流会议,促进国内外密码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5. "风险评估":对国家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密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密码组织、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密码安全挑战。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一个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的重要时刻,国家密码管理局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密码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相关内容:

style="font-size: 1.176em;">01


问:《密码法》施行后,商用密码产品

的管理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密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用密码产品管理方式将由行政审批调整为检测认证管理,国家密码管理局不再实施“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审批”。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商用密码认证制度,采取支持措施,鼓励商用密码产品获得认证。对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商用密码产品实施强制性检测认证,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认证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02


问:《密码法》施行后,已发放的《商

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是否仍然有效?

答:《密码法》施行后,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商用密码认证制度,国家密码管理局将不再受理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申请,停止发放《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已发放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自2020年7月1日起自动失效。本着便民利企原则,对于在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持证单位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申请转换国推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换发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与原《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有效期保持一致。同时,为方便证书转换,持证单位可向所在地省(区、市)密码管理部门提交转换认证申请。

03


问:《密码法》施行后,尚未完成商用

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审批的产品应该

如何处理?

答:本着便民利企原则,对于尚未完成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审批的,原产品品种和型号申请单位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转为认证申请;审批期间已经开展的审查及检测,认证机构不再重复审查、检测,切实减轻申请单位负担,简化办事流程。

04


问:《密码法》施行后,如何向具备资

质的商用密码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

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正在抓紧制定国推商用密码认证的产品目录、认证规则和有关实施要求。待相关内容发布后,自认证规则实施之日起,商用密码从业单位便可自愿向具备资质的商用密码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有关认证的适用范围、申请受理、基本流程、证书管理等内容将在认证规则中予以明确。

05


问:《密码法》施行后,商用密码进出

口有哪些管理要求?

答:根据《密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密码法》施行后,商用密码进出口将纳入两用物项进出口管理,由商务部、国家密码管理局依法实施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商务部、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正在抓紧制定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和出口管制清单。清单公布实施前,商用密码进出口暂时按照目前公布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实施进出口许可管理,保持现行工作方式不变。详见国家密码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第38号公告。


问:《密码法》中“密码”的概念是什么?

答:《密码法》中的密码(cryptography),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而人们日常接触的计算机或手机开机“密码”、微信“密码”、QQ“密码”、电子邮箱登录“密码”、银行卡支付“密码”等,实际上是口令(password)。口令是进入个人计算机、手机、电子邮箱或银行账户的“通行证”,是一种简单、初级的身份认证手段,“口令”不在《密码法》的管理范围之内。


来源:国家密码管理局-密码政策问答

发布于 2025-07-10 06:43
收藏
1
上一篇:密码政策问答(一),深度解读我国密码法要点 下一篇:衢州市新开户投资者融资融券业务审核时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