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牌照大全,种类及业务范围详解
香港的金融牌照制度旨在规范金融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金融牌照及其对应的业务范围:
1. "银行牌照":
- 可以从事存款、贷款、支付结算、外汇交易、银行间市场交易等业务。
2. "有限制银行牌照":
- 可以从事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业务,但受到一定的业务范围限制。
3. "接受存款公司牌照":
- 可以接受公众存款,但不得从事贷款业务。
4. "证券交易牌照":
- 可以从事证券交易、证券经纪、证券顾问、证券融资、证券投资等业务。
5. "期货交易牌照":
- 可以从事期货交易、期货经纪、期货顾问等业务。
6. "保险牌照":
- 可以从事保险、再保险、保险经纪、保险顾问等业务。
7. "资产管理牌照":
- 可以从事资产管理、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8. "信托及受托人牌照":
- 可以从事信托业务、受托人业务等。
9. "证券市场营运者牌照":
- 可以设立及营运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
10. "证券结算机构牌照":
- 可以提供证券结算服务。
11. "认可财务顾问牌照":
- 可以提供财务策划、投资建议等服务。
12. "注册财务策划师牌照":
相关内容:
证券及期货类牌照
1号牌照:证券交易
允许持牌机构为客户提供股票、股票期权、债券、互惠基金的买卖及经纪服务,以及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和包销证券的买入与卖出服务。
2号牌照:期货合约交易
允许持牌机构为客户提供指数及商品期货买卖的经纪服务。
3号牌照:杠杆式外汇交易
允许持牌机构为客户提供杠杆式外汇交易服务。
4号牌照:就证券提供意见
允许持牌机构发出有关证券的研究报告及分析意见,并向客户提供投资证券的意见及建议。
5号牌照: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允许持牌机构对期货合约进行研究及分析,并向客户提出投资意见及建议。
6号牌照: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允许持牌机构担任在港上市公司首次公开招股的保荐人,并提供融资咨询、合并收购、股份回购等方面的专业意见。
7号牌照:自动化交易服务
允许持牌机构提供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实现买卖盘的自动配对操作。
8号牌照:提供证券担保融资
允许持牌机构以客户股票为抵押品,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9号牌照:提供资产管理
允许持牌机构以全权委托形式,为客户提供基金管理、证券及期货合约投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