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世快递徐州分公司违规未执行安全查验制度,罚款11万元警示行业规范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百世快递徐州分公司因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被罚款11万元,这表明该公司在遵守快递行业安全规定方面存在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背景信息和解读:
1. "安全查验制度的重要性":快递行业的安全查验制度是为了确保快递物品的安全,防止违禁品和危险品的流通,同时也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安全。
2. "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可能是因为该公司在收寄快递时没有对包裹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对快递物品进行适当的查验。
3. "监管部门的反应":监管部门对百世快递徐州分公司的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快递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视,以及对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
4. "行业影响":这样的处罚可能会对百世快递的品牌形象和业务运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也可能促使其他快递公司加强安全管理,遵守相关法规。
5. "消费者权益":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样的处罚有助于提高他们对快递服务的信心,确保他们的包裹安全送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违规细节和处罚依据可能需要查阅相关的官方公告或新闻报道才能获得更全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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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5月28日讯(记者 钟文鑫)信用中国(江苏)网站近日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因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于5月17日被徐州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立即改正并处110000元罚款。

图源:信用中国(江苏)网站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系百世快递的运营主体。天眼查显示,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法定代表人为陈微,大股东为何莉莉、陈微,二人出资比例均为36.28%。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介绍称,百世集团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集快递、快运、供应链管理、末端服务、运力匹配、国际电商物流、物流金融等业务板块于一体的物流和供应链服务平台。2017年9月20日,百世集团(股票代码:BEST)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19年12月底,百世在中国、美国、德国、泰国、日本等2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下有多条行政处罚记录。其中,2020年11月30日,该公司因违反广告法遭罚没合计100万元。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此外,据媒体报道,2021年4月9日,百世快递曾因“低价倾销”被义乌邮政管理局处罚,部分分拨中心被停运整顿。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