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800余户业主心焦!近20年产权证难产,维权之路漫漫
福州800多户业主面临产权证办理难题,这是一个涉及众多家庭切身利益的问题。产权证是业主拥有房产的合法凭证,对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1. "政府介入调查":政府部门应首先介入,调查造成产权证办理困难的具体原因,包括政策执行、程序流程、土地权属等问题。
2. "政策调整":如果问题出在政策层面,相关部门应考虑调整相关政策,简化产权证办理流程,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
3. "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相关信息,让业主了解产权证办理的具体流程和进度,增加透明度。
4. "法律援助":对于因产权证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业主,政府或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5. "协商解决":政府可以组织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等进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6. "媒体监督":媒体可以对此类事件进行报道,通过舆论监督推动问题的解决。
7. "业主自救":业主之间可以成立自救小组,共同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步骤:
- "收集证据":业主应收集所有与房产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交房证明等。
- "咨询律师":业主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 "集体行动":业主可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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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租户不敢租、出售没人买。近日,福州红霞新城小区多位业主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反映,因为没有产权证,800多户业主的房子无法正常出租出售,问题存在十几年迟迟无法解决。

商铺产权近20年办不下业主出租难
2003年,福州的陈女士看中了鼓楼区八一七北路红霞新城地下一层的一处商铺,面积为37平方米。随后,她便和开发商达嘉(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每平方27000元,总计近百万元的价格买下这处商铺。

本想着把店铺出租补贴家用,可没想到开发商承诺的产权证打了水漂。陈女士表示,从2003年至今,因无产权证导致没有办法办理营业执照,她的店铺很难出租。而像她一样的商铺业主有将近500户。
另一位商铺业主黄先生当年花48万元买了一个24平方米的商铺,现在只能租给快递站点,每月收租300元,一年3600元。黄先生说就因为买了这个商铺,自己每天都要两班倒,苦不堪言。
黄先生:“我当初是卖了房子,来买这个铺面。住宅都涨十倍了,商铺原价卖还卖不掉,就因为没有产权证。有的业主都已经离开人世,抱着遗憾死不瞑目。没有产权证没办法传给下一代,被子女骂。”

郑阿姨夫妇今年年近九旬,2005年花80多万元购买了一间商铺。本想着靠租金补贴晚年生活,不料现在商铺连租都没人要。
郑阿姨:“我们是一点一点挤出来买的,现在没有产权证我租也租不出去。我们生活怎么办?我们两个都88岁了。”

还有业主告诉记者,前几年有一家快捷酒店承包了负一层到二层的部分商铺,花了一年时间装修,就因为缺少产权证,营业执照办不下来。结果不仅酒店投资者几百万元的装修款打水漂,这一年多的租金也无处可收,可以说两败俱伤。
据了解,红霞新城从地下一层到地上三层为商铺,商铺之间没有砌墙分割。业主按面积购买,每平方价位从16000元到40000多元不等。而当时,同小区商品房价格每平方仅4000元。
开发商违规建设致无法通过验收

那么,红霞新城为什么迟迟无法办理产权证呢?采访中,业主们告诉记者,当年开发商达嘉(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将转换层增高到3米,命名为A层,再隔成商铺对外出租。此外,小区原先规划为15层,结果开发商违规建了16层。种种情况,导致红霞新城迟迟无法通过验收,也就无法办出产权证。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FM全媒体记者一鸣也试图联系目前代表开发商解决业主办证问题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需要面谈才能说清楚。2月23日早上,记者直接来到小区A层办公地点,试图向王先生了解相关情况,但没有找到王先生,记者再拨打电话,对方不是占线就是不接。

部分业主已拿到产权证但签署了“不平等条款”
今年1月份,红霞新城有21户住宅业主顺利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成为红霞新城第一批领证业主。得知这一消息,商铺业主非常惊慌,因为他们并未接到任何办证通知。
林大姐:“为什么说住宅先办?把我们分开?现在我们都这么老了,都是七八十岁的人了,哪有时间等?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做。”

商铺业主担心自己的产权证不了了之,而已经陆续办理产权证的住宅业主陈先生却表示,他们要想办证,必须接受开发商的霸王条款。从陈先生出示的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合同中,记者看到,相关房屋权属证明载明的面积(包括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等)小于协议书约定的面积,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还购房款,并同意放弃面积差额的相关权益。
陈先生表示,这项条款意味着,只有签了这份补充合同才能办证,但签了就只能接受开发商的政策,面积差额减一半,并以物业费等形式结算。
陈先生:“我们这套房一共是139点多平方,办的时候只能按照131平,少了8个多平方。结果只按8平方的一半来赔,而且不赔钱,拿去抵物业费,这太不平等了。”
据业主介绍,红霞新城有住宅366户,其中280多户拆迁户,商铺476户,总共800多户。其中北楼是商品房,南楼是拆迁安置房。1月份顺利拿到产权证的业主中,有部分是接受了开发商的政策。一对老夫妻也坦言,开发商的做法确实不妥,但考虑再三最后还是无奈接受了。
业主阿姨:“各家各户愿意接受就接受,其实我们也考虑了很久,算了不想再拖了。他现在没有钱还给你,你再怎么样也没用。”
律师:即便签了也无效
《维权超给力》也就此对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产权处林副处长告诉记者,他们也在积极跟进这件事情。“红霞新城住宅部分已经做好了土地总登记,商铺部分也已经在测绘,一旦流程来到了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只要三天就能做好“总登”。”
据工作人员介绍,一旦“总登”后,只要业主从开发商手里拿到购房合同、发票、办证登记申请表、备案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材料,他们就可以到窗口办理产权证。
眼下,商铺业主办理产权证有了盼头,但开发商对于住宅业主推出的“政策”,不接受的业主又该怎么办呢?《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林建议,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业主可以先把产权证办了,后面再向法院起诉,因为按照公平公正的角度,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周林:“开发商的做法相当于是让业主接受霸王条款,这种条款如果业主心里觉得没办法接受的话,建议他们通过诉讼去解除这种霸王条款的约定是无效的,此外,少的平方数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赔给业主。”
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维权超给力》也将会继续关注。
记者:一鸣,监制:超艺
本文为福建FM全媒体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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