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科创板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您的描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办法(试行)》。以下是关于该办法的一些可能要点:
1. "转板目的":旨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更高层次的市场发展。
2. "适用对象":主要针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3. "转板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成长性、公司治理等方面。
4. "转板程序":规定了转板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
5. "转板规则":明确了转板过程中涉及的财务、法律、监管等方面的规则。
6. "监管要求":对转板后的上市公司提出了一系列监管要求,以确保其符合更高层次市场的标准。
7. "时间安排":明确了转板申请的受理时间、审核周期等。
8. "实施时间":规定了办法的试行期限。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的推测,具体内容以实际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办法(试行)》为准。建议您查阅官方发布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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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板办法(试行)》提出,转板公司申请转板至科创板上市的,应当在北交所连续上市一年以上,转板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原精选层挂牌的,原精选层挂牌时间与北交所上市时间合并计算。转板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转板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为转板公司股票在其向本所申请转板前最后一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收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