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误入“帮信罪”陷阱,该如何应对与自救?

普通人误入“帮信罪”陷阱,该如何应对与自救?"/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普通人如果涉入帮信罪,通常有以下几种应对措施:
1. "主动自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涉嫌帮信罪,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 "配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自己的行为,不得隐瞒、谎报。
3. "寻求法律援助":涉嫌帮信罪后,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辩护策略。
4. "了解法律规定":了解帮信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
5. "反思和改正":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如果确实存在错误,应积极改正,避免再次涉入违法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帮信罪属于刑事犯罪,如果涉嫌帮信罪,后果可能非常严重。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避免因无知或疏忽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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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实务风险提示

(一)普通民众在帮信案件中的法律定位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构成帮信罪需同时具备主观明知与客观帮助行为。司法实践中,普通民众通常作为被利用的"工具提供者"角色出现,例如出借个人账户、提供技术支持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明知"的认定标准包含推定情形,即使行为人主张不知情,若存在异常交易频次(单日转账超5次)、明显悖离生活常理的交易行为(如账户日流水超20万元)等情形,仍可能被追究刑责。

(二)非主观参与情形下的救济路径

1. 证据固定:立即对相关通讯记录(微信聊天、通话录音)、资金流水(银行账户明细)、设备使用痕迹(电脑操作日志)进行证据保全,建议采用公证方式增强证明力。

2. 异议申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在接受调查时应当明确提出行为时主观认知状态的抗辩,并要求记录在询问笔录。

3. 专业介入:建议在首次接受询问前即委托律师介入,通过专业法律意见书形式向办案机关阐明"不明知"的事实依据。

(三)禁止流转的敏感物品清单

1. 金融账户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含附属U盾)、证券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特别注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同一客户在同一银行开立借记卡不得超过4张。

2. 通讯工具类:实名登记的手机卡(含物联网卡)、企业注册的固话号码,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违规提供通讯服务将面临行政及刑事双重风险。

3. 数字凭证类:企业工商登记材料(营业执照、公章)、网络平台管理权限(网站后台、服务器控制权),此类物品出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中的"提供重要作案工具"情节。

特别提醒:近期出现新型犯罪手段,要求被害人提供"人脸动态识别视频"进行所谓"身份验证",该生物特征信息具有不可撤销性,一旦泄露将造成终身安全隐患。

执业律师提示:公民应当每季度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查名下账户情况,发现异常账户应立即向开户机构申请冻结。如已涉及相关调查,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申请立案监督。

发布于 2025-05-29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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