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执行新规,连续12个月无交易POS机及收款码将全面停用

3月1日起执行新规,连续12个月无交易POS机及收款码将全面停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对于连续12个月无交易记录的POS机及收款码,相关支付机构应暂停其服务。这一举措旨在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符合停用条件:
1. 连续12个月无交易记录的POS机; 2. 连续12个月无交易记录的收款码。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POS机及收款码,支付机构应采取以下措施:
1. 联系用户,告知其账户即将停用; 2. 提供合理期限,让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交易、提现等; 3. 在合理期限届满后,暂停该账户的服务。
用户如需继续使用POS机或收款码,应在合理期限内办理相关业务,确保账户活跃。若用户在合理期限内未办理业务,支付机构将暂停其账户服务。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支付结算的安全性,降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同时,也提醒用户关注自己的支付账户,定期进行交易,避免账户被停用。

相关内容:

>2022年3月1日起,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特约商户巡检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实施。

《指引》明确了巡检流程、巡检方式、巡检内容、支付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交易测试和巡检记录保存等内容,收单机构应根据该指引开展特约商户巡检工作,同时明确收款条码位置管理及无交易POS机具及收款码自律管理措施。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指引》旨在加强收单市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收单机构规范特约商户巡检业务流程。

事实上,商户检查制度早已有之,早在2013年发布的《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要求,收单机构应当建立特约商户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频率、检查内容、检查记录等管理要求,落实检查责任;2017年发布的《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参照《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也有类似的检查要求,并首次对条码支付业务的检查制度有了初步要求。而此次发布《指引》不仅在终端,且在收款条码上也对位置信息提出了要求。

具体来看,《指引》提出要进行交易环境验证。对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特约商户的收款条码检查。包括收款条码是否在特约商户经营场所范围内;收款条码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正常;营业场所内是否出现其他可疑收款条码,提醒特约商户应定期对收款条码进行检查。

通过支付受理终端/收款条码定位监测、付款用户举证或群众举报监测等方法,对特约商户的经营位置、支付受理终端/收款条码实际位置等内容与入网信息进行比对核验。

博通分析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业界较为关注《指引》中交易环境验证将收款条码定位纳入,主要还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掌握商户和交易真实情况的原则,特别是商户端的信息包括位置信息,更好地掌握位置信息实际上就能够避免套现和套码等情况。而收款码近年来覆盖范围广泛,涉及商户众多,频繁的传出被洗钱等违法团伙利用的案件,所以位置信息管理纳入到管理指引中十分必要。

记者注意到,《指引》明确表示,对连续3个月无交易的支付受理终端(备机除外)和收款条码,收单机构应当重新核实特约商户身份,无法核实的应当停止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对连续12个月无交易的支付受理终端(备机除外)和收款条码,应停止提供收款服务。同时,收单机构应及时收回停用的终端;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应确保终端业务功能持续处于关闭状态,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清算机构。

王蓬博认为,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收单机构掌握商户真实情况是合规要点之一。

另外,对特约商户发生疑似套现、洗钱、欺诈、移机、留存或泄漏持卡人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的,应当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交易功能或收回支付受理终端等措施。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表示,对于特约商户拒不配合巡检工作的,收单机构应填写巡检记录并说明情况,并适当提升特约商户风险等级。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对其开通的受理卡种和交易类型进行限制,并采取强化交易监测、设置交易限额、延迟结算、建立特约商户风险准备金等风险管理措施。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则认为,《指引》不仅剑指过往收单业务中的关键点和薄弱点,对其进行了高度提炼与总结,而且还明确了管理思路,并为收单机构合规经营提供了具体参照依据,后续各收单机构将依规开展工作,筑牢风险“防火墙”。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于 2025-06-04 15:42
收藏
1
上一篇:揭秘交易规则,如何快速找到并掌握交易规则全攻略 下一篇:9月13日起天猫淘宝88VIP淘票票权益失效,专享购物券9月停供影响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