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预付式消费新规案胜诉,女子退健身卡成功,法院判定霸王条款无效!
北京女子退健身卡胜诉的案件是预付式消费新规实施后的首例,这一判决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简要分析:
1. "案件背景":随着预付式消费的普及,消费者因商家突然停业、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导致权益受损的情况屡见不鲜。为了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新规。
2. "法院判决":在这起案件中,北京一位女子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还健身卡费用,但健身房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退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健身房的“霸王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健身房退还女子预付的健身卡费用。
3. "法律意义":
- "保护消费者权益":该判决表明,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享有合法权益,商家不得通过“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
- "规范市场秩序":这一案例对其他商家起到了警示作用,促使他们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 "完善法律法规":该判决有助于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4. "消费者维权建议":
- "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充分了解商家的信誉和服务质量,避免因商家经营不善而受损。
- "签订合同":在签订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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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办卡充值、培训机构预缴学费、理发店储值消费,预付式消费早已屡见不鲜。商家利用充值优惠吸引顾客,消费者冲着折扣掏钱,可钱交出去容易,想退回来却没有那么简单。今年 5 月 1 日,最高法关于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紧接着 5 月 6 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就用上了这条新规,帮消费者滕女士讨回了健身办卡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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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滕女士 2021 年起在健身房上私教课,2022 年 3 月又花两万多买了 61 节课。上完 25 节意外扭伤脚,休养回来发现私教换人了。新教练的教学风格她不适应,教练说帮忙转卡,等了大半年没动静。今年初滕女士要求退剩余课时费,健身房直接拒绝。更麻烦的是,准备起诉时才发现健身房所属的体育公司已经注销。好在通过法律援助热线,滕女士知道能起诉公司法人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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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滕女士和健身房法人王先生各执一词。滕女士指出健身协议里 “课程过期作废”“费用不能退不能转” 这些条款,明显是霸王条款。王先生却觉得合同约定期限是 1 年,就算公司给延期了 6 个月,现在合同也早就到期,滕女士自己没上完课,凭什么要求退钱? 法院审理后认定,健身协议里那些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通通无效。像 “私教费用不能退不能转”,直接剥夺了消费者解约和自主选择的权利;“过期作废” 的规定,在计次消费模式里也说不通。私教课按次数收费,和年卡月卡这种计时消费不一样,就算过了约定时间,没上的课也得退钱。而且公司注销导致合同没法继续履行,滕女士完全有权解除合同拿回剩余课时费。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退还 12240 元课时费,还得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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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里的套路太多了。商家用霸王条款设陷阱,公司注销、换教练、改服务等情况,让消费者退费无门。以前消费者遇到问题只能干着急,现在有了司法解释撑腰,终于能理直气壮维权。但光靠法律还不够,消费者平时消费得多留个心眼,合同、付款记录、聊天截图都要保存好。监管部门也该多盯着点,别让商家钻空子,只有各方都行动起来,预付式消费才能不再让人提心吊胆。
你在办卡消费时遇到过哪些糟心事?对预付式消费新规怎么看?评论区说说你的经历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