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解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解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需要,特编制本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XX亿元。
2.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年产XX万吨绍兴酒生产线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3.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2018年X月X日。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XX账户。
3. 募集资金存放余额:截至2018年X月X日,募集资金存放余额为人民币XX亿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年度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1)年产XX万吨绍兴酒生产线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XX亿元,用于购置生产线设备、建设厂房等。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XX亿元,用于购置研发设备、研发团队建设等。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XX亿元,用于建设销售网络、提升品牌知名度等。
(4)补充

相关内容:

股票代码:601579 股票简称:会稽山 编号:临2019-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73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4元,共计募集资金1,327,990,4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2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04,990,4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会计师等其他发行费用4,3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0,690,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8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87,247,027.84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及理财收益的净额为9,308,289.66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3,600,399.65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及理财收益的净额为848,737.8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10,847,427.4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及理财收益的净额为10,157,027.49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855,000,000.00元,赎回银行理财产品1,855,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8,687,186.29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52,000,000.00元,赎回银行理财152,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665,863.0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7,000,000.00元,赎回银行理财产品2,007,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9,353,049.3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2016年9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绍兴科技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工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2月,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4日,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报告认为,会稽山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公司发行承诺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会稽山董事会披露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布于 2025-06-12 07:06
收藏
1
上一篇: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全面报告 下一篇: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管理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