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全面报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报告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旨在全面、准确地披露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以保障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XX亿元。
2.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年产XX万吨绍兴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2)年产XX万吨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3)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 存放银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存放余额: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余额为人民币XX亿元。
3. 存放期限:募集资金存放期限为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项目进度: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推进,具体如下:
(1)年产XX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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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601579 股票简称:会稽山 公告编号:临2018-010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6号文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73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4元,共计募集资金1,327,990,4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2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04,990,4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会计师等其他发行费用4,3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0,690,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8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62,103,698.21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及理财收益的净额为1,868,295.37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5,143,329.63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及理财收益的净额为7,439,994.29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87,247,027.8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及理财收益的净额为9,308,289.66元。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95,000,000.00元,赎回银行理财产品365,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1,487,912.33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360,000,000.00元,赎回银行理财1,490,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7,199,273.9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855,000,000.00元,赎回银行理财产品1,855,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8,687,186.29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2,751,661.8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上述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募集资金实际募集时间晚于计划时间,导致年产10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未能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建设,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用于年产10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2016年9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绍兴科技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工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2月,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4日,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杭州银行绍兴科技支行已于2016 年12月销户,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已于 2016 年 9 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于2016年9月使用募集资金26,447.66万元置换了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包含两笔股权转让保证金3,200万元,公司在支付时全额支付了48,160万元股权转让款,被收购方退回股权转让保证金时退回至公司一般账户内,公司发现后已于2017年2月22日归还至工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于2016年11月在支付股票发行费用时误将200万元发行费用从年产10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公司发现后已于2017年2月22日归还至工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内。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报告认为,会稽山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一致。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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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6年9月使用募集资金26,447.66万元置换了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包含两笔股权转让保证金3,200万元,公司在支付时全额支付了48,160万元股权转让款,被收购方退回股权转让保证金时退回至了公司的一般账户内,公司发现后已于2017年2月22日归还至工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于2016年11月在支付股票发行费用时误将200万元发行费用从年产10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公司发现后已于2017年2月22日归还至了工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