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推退市新规,达标大股东须对股民损失进行赔偿
国家出台退市政策,旨在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于大股东赔偿股民损失的问题,以下是一些考虑因素:
1. "法律依据":首先,需要明确赔偿股民损失的法律依据。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大股东是否需要赔偿股民损失,以及赔偿的范围和标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2. "退市原因":退市原因多种多样,包括财务造假、连续亏损、重大违法违规等。针对不同原因,赔偿股民损失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
3. "赔偿能力":大股东是否具备赔偿能力是关键问题。如果大股东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赔偿能力,那么赔偿股民损失是可行的。但如果大股东资不抵债,即使有赔偿意愿,也可能无力承担赔偿责任。
4. "赔偿范围":赔偿范围需要明确,包括股民因退市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同时,赔偿范围应与退市原因相匹配。
5. "赔偿程序":赔偿程序应规范、透明,确保股民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赔偿。可以借鉴破产清算、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等途径来实施赔偿。
6. "市场稳定":出台赔偿政策时,需要考虑对市场稳定的影响。过度的赔偿可能导致市场恐慌,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
以下是一些建议:
-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大股东赔偿股民损失的法律依据、赔偿范围、
相关内容:
2月28日,东方集团居然登上了人民日报的热榜。
之前一天,就叫人不要买这个股票,不知道有没有人听。


东方集团不止财务造假,而且和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一样,恶意掏空上市公司——把上市公司的16亿,存到另开的财务公司,回头说16亿没了,且对证监会的整改通知置若罔闻。
ST保力(已退市),郭鸿宝拿上市公司的52亿恶意收购,有多少进了个人腰包,懂的都懂。

印纪传媒(已退市),肖文革做假账,套现40亿,移民躲到了美国。

延安必康(已退市)李宗松,14.82亿纯粹是明抢。

以上只是冰山一角,我知道的都还有无数的无数,更别说贾跃亭及其家人套现约300亿,许家印套现约1200亿。
一桩桩,一件件,无数的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不是为了谋发展,而是为了侵占。侵占的手段,无非就两样:通过虚假收购,把上市公司的钱流向了自己的腰包,或者通过做假账套现。
大股东通过虚假收购和做假账套现后,一边把钱转给亲友、购入隐性资产、使用假名持有等方式进行隐匿,一边发虚假公告、虚假业绩报表进行掩盖,掩盖过程一般都有3、5年甚至更长——时间拉的越长,越利于大股东隐匿、洗白和离场。
等到上市公司哪一天突然像东方集团这样暴雷,然后因被掏空而退市的时候,大股东春风得意,早已几十亿几十亿的套现,而一批又一批蒙在鼓里的股民,资产瞬间打0.1折,血本无归。
不能再这样任大股东们胡作非为了!股民是来和你大股东合作的,不是来给你洗劫的!
希望国家出台政策,上市前就和大股东签协议:若公司退市,查出大股东有问题的,相关人员除保留基本生活费外,其余资金一律收缴,赔偿股民,余者上缴国库;若公司退市,没查出大股东有问题,但相关人员坐拥巨额来自股市资金的,分比例收缴,赔偿股民——凭什么股票都退市了,你还拥有巨额来自股市的资金?延安必康李宗松这种情况,钱流向了哪里、就从哪里给我流回来,同时查其家人财产,无合理来源的,一律拿来赔偿股民;印纪传媒肖文革这种,清仓式套现的要追加质保期,跑了也要作刑事通缉犯全球通缉,赔偿股民;同时,参与做假账的会计师事务所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政策落实了,股市才会风清气正。
以上政策落实了,股市才会中兴有望。
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