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有回应,员工出差电子客票改签费,能否计入进项税抵扣?
根据中国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员工出差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单独注明的改签费,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具体来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对于差旅费用,包括改签费用,只要是在企业实际发生的,且符合差旅费报销条件的,都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改签费用在抵扣进项税额时,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抵扣,并且应保留好相应的原始凭证,如电子客票行程单等,以备税务机关的核查。
总结来说,员工出差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单独注明的改签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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