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一尾鱼引发血拼,双方激战三年终对簿公堂,官司路漫漫

为争一尾鱼引发血拼,双方激战三年终对簿公堂,官司路漫漫"/

这种情况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因为小事引发的激烈冲突,同时也揭示了法律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以下是这一事件的简要分析:
1. "冲突起因":为争一条鱼,双方可能因为利益、情绪或习惯等因素产生矛盾,最终导致互殴。
2. "后果":双方互殴的结果是双双受伤住院,这不仅给个人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也增加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 "法律介入":在冲突升级后,双方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这体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方面的作用。
4. "持续时间":从互殴到打官司,持续了三年时间,说明这一纠纷的解决过程较为复杂,也反映了法律程序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成本。
5. "启示":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在面对矛盾和冲突时,应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公民应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这一事件反映了法律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学会以理服人,避免因小事引发不必要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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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条鱼”,

两名鱼贩大打出手,

还打了三年的官司。

今年2月,

这场“争鱼”官司终审判了

两人互相赔偿损失,

分别为七千、五万余元。

当一条鱼,从池子里跳出来

六年前 ,

四川省内江市,

资中县太平镇农贸市场内,

江某、朱某夫妇与刘某、龙某夫妇

各自经营着一个卖鱼的摊位,

双方摊位相邻 。

2016年11月26日,

一条鱼从池中跳出。

两名鱼贩相争

但谁也没能提供证据证明

鱼的归属。

争执中,

双方抓扯在一起,

一方被打倒受伤,

其家人赶到后又出手伤人。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

在抓扯中,

刘某被朱某、江某打倒在地。

刘某的妻子龙某及儿媳饶某

闻讯赶到现场后,

见刘某被打倒在地,

便参与了打架。

龙某抓起朱某摊位上的秤砣,

饶某使用拳头向朱某腰部、臀部打去,

导致朱某腰部受伤。

抢鱼,伤身

事后,

朱某先后到太平卫生院、

资中县人民医院治疗,

累计住院159天,

病情诊断为腰背部软组织损伤、

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

腰5/骶1滑脱。

经鉴定,

朱某的伤属轻伤二级、十级伤残;

刘某也在太平卫生院住院治疗21天 ,

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损伤,

花费医疗费4000余元、

门诊费1000余元。

2017年8月,

龙某及其儿媳饶某被刑拘。

因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

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8年3月18日,

警方作出无法取证的办案说明,

随即释放两人。

此外,

2017年11月,

太平派出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

鉴定意见为朱某腰5/骶1滑脱

与本次外伤

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三年官司:赔偿责任三七开

2019年,

朱某提起诉讼,

向刘某夫妇及其儿媳

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

各项损失111.5万余元,

后在诉讼中将损失主张降至40.7万余元。

同时,

刘某也提起诉讼,

向朱某夫妇

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损失1.3万余元 。

诉讼中,

四川某鉴定中心再次鉴定:

朱某腰5椎滑脱及峡部裂的

发生与2016年的殴打伤无关系,

但其症状或滑脱的

加重与殴打伤可能轻微相关,

其参与度评定为约5%;

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

无后续治疗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

双方仅因一条鱼便产生争吵,

还将纠纷逐渐升级为斗殴

致人受伤,

双方均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现有证据

无法证实鱼的确切归属,

也无法还原先动手一方为谁,

酌情认定:

朱某损失

由刘某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朱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

刘某损失

由江某夫妇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刘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

上诉后,赔偿少了6元

经上述审理,

资中县人民法院对朱某和刘某提起的诉讼

分别作出一审判决:

刘某一方3人连带赔偿

朱某各项损失55596.88元;

朱某夫妇

赔偿刘某损失7365.83元。

双方均不服判决

分别提起上诉。

今年2月,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二审判决,

对朱某的上述,

改判刘某一方3人

赔偿朱某损失55590.88元;

驳回了刘某的上诉,

维持原判。

为一条鱼,

纠缠了6年,

打了三年官司,

伤身又伤神,

网友吐槽:值得吗?

警方温馨提醒:架成本高,动武需三思。

为一条鱼打三年官司,你怎么看?

综合:央视网、中国警方在线等

来源: 红网

发布于 2025-07-1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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