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已付对方却未开发票,如何维权与解决?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款项但对方未提供发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沟通协商":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未开发票的原因。可能是对方疏忽,也可能是其他原因。说明您需要发票作为财务记录和可能的税务凭证。
2. "书面要求":如果口头沟通无效,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在信中明确说明您的要求、未开具发票可能给您带来的不便,以及您希望对方在何时之前提供发票。
3. "保存证据":保留好所有与交易的通信记录,包括付款凭证、聊天记录、邮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4.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对方仍然拒绝开具发票,您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5. "税务部门投诉":如果涉及税务问题,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投诉,说明情况,寻求帮助。
6. "合同约定":在今后的合作中,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的开具要求,确保双方的权益。
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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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企业都会出现这种头疼的问题,钱付出去了,由于种种原因对方无法给企业提供发票,例如:
专家的费用:专家进行访谈或者会议或者出席等,30W的费用,还得让专家给咱提供发票?别想了;
一些临工的费用:保洁阿姨、水电师傅、零散的装修团队、外面建材厂采购零零散散材料、外包给个人的代理费,单独看起来确实不多,汇总后就不一样了,对方是个人,完全无法提供发票,让去税务代开,还嫌麻烦,人家宁愿不做你的生意;
灰色支出:在这个人情世故的社会,干任何事都需要人际交往,往往这里的支出才是大头,细节就不说了DDDD,这部分是绝对不可能获取正规的成本发票的。

那么这种情况下,对方不给开发票该怎么办呢?难得要正常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当然不用:
第一:若能注册的,比如一些代理费、服务费等,让对方成立个体工商户,正常签署合同正常提供完税发票,目前个体工商户综合税负最高才1.7%左右,也就是说400万的营业额只需要缴纳最高6.8万元的税费;
第二:若不能注册也无法提供发票的,就只能从企业自身方面进行考虑了。在产业园区新成立一家公司,通过合理分包业务的方式在园区纳税,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核定后综合所得税税负率0.5%左右。

例如:某建筑公司年营业额为5000万元,其中进项成本约为3000万元,灰色支出约为1500万元,那么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话是这样的:
企业所得税:(5000-3000)/1.09*25%=458.72万元,税负之高可以想象;
若是该企业入驻了产业园区,一样的经营收入,所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这样的:
企业所得税:5000万/1.09*0.5%=22.94万元,可以算算节约了多少!《税一八》

产业园区主要针对成本虚高导致企业所得税税负过重的企业进行引进,为了能留住增值税部分,所以才出具相关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不仅能解决企业目前的税负压力问题,还能给地方带来一定的收益,两全其美。产业园区实行一站式服务流程,更多的政策信息和操作流程,请关注《税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