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旗下多只基金于部分销售机构启动定投服务新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旗下多只基金于部分销售机构启动定投服务新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我司旗下基金产品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推广需求,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高投资便利性,我司决定自[具体日期]起,旗下部分基金产品将在以下销售机构开通定投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产品
[列出具体基金产品名称及代码]
二、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列出具体销售机构名称及代码]
三、定投业务开通时间
自[具体日期]起,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
四、定投业务办理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定投业务:
1. 线上办理:登录销售机构官网或手机APP,按照提示完成定投设置; 2. 线下办理:前往销售机构网点,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五、定投业务相关费用
1. 费用标准:按照销售机构规定执行; 2. 费用说明:定投业务可能涉及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请咨询销售机构。
六、风险提示
1.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谨慎选择定投产品; 2. 定投业务并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预期收益,投资者

相关内容: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在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财基金”)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指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产品

二、定投业务的办理规则

1、自2019年3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挖财基金的经营网点或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定投金额与产品申购起点保持一致。如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有其他规定,则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公司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投资者应和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日确认,投资者可自 T+2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投资者欲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是否参加代销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安排为准。

2、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站:http://www.zlfund.cn

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87

网站:http://www.wacaijijin.com

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
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发布于 2025-07-0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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